○本报讯 记者 周慧荷 近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近年来,市民政局结合部门职责,聚焦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积极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市民政局强化困境儿童生活保障体系。将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集中供养和分散水平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1883元和1227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按照散居孤儿基本生活养育标准执行;将困难残疾儿童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儿童护理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81元和243元;将符合低保、特困等儿童纳入相应的保障范围,为他们的生活提供物质基础,2021年城镇低保标准每人每月849元、低保补差每人每月631元,农村低保标准每人每月585元、低保补差每人每月286元,城镇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每人每月1359元。
市民政局加强特殊群体未成年人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基层儿童工作队伍,全市共配备103个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1441个村居儿童主任,实现乡镇儿童督导员、村(居)委会儿童主任全覆盖;对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纳入孤儿安置渠道,对于父母没有监护能力且无其他监护人的儿童、打拐解救儿童等由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及时做好对受助流浪乞讨未成年人的DNA检验工作,健全流浪儿童寻亲工作机制。截至今年6月,市区、县城街面基本实现了无未成年人流浪乞讨的目标。
同时,市民政局引导社工团队力量关爱留守儿童。据统计,2021年以来,该局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651场,进一步增强了未成年人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