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
●东源县人民检察院不慎遗失《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号:建字第441625201200131,发证机关:东源县城建规划局,发证日期:2012年8月24日,声明作废。
●张毅强不慎遗失普通二轮摩托车,车牌:粤P52147,声明报废。
●叶卫不慎遗失普通摩托车,车牌:粤P95116,声明报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