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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河源市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情况(第七批)

  12月5日,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转办第七批信访件共13件(含重点案件3件、重复案件4件),其中源城区4件、紫金县3件、龙川县3件、江东新区3件。

  据初步统计分析,涉餐饮油烟2件,涉大气1件,涉垃圾1件,涉生态4件,涉水、大气2件,涉水、大气、生态、噪声1件,涉噪声2件。

  当日,上述信访举报件已全部交办相关县(区)。按照省督察组的要求,信访举报件的办理情况须在规定时间内反馈到省督察组,整改和处理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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