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广东华怡集团有限公司名下帕萨特牌车辆粤P38106,因业务需要,于2016年6月10日借给黄明胜(身份证:52222219621022xxxx;)先生,至今未还。现因该业务已办结,请黄明胜先生于2021年11月15日前,将借用车辆(粤P38106)归还我司,否则因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黄明胜先生负责,我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特此声明
广东华怡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