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题中应有之义。近年来,东源县人民法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以实施组织力提升工程为抓手,坚持党建引领,将党建与执法办案、司法改革等工作有机融合,充分发挥党建引领和保障作用,推动审判质效提升。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今年以来,东源县人民法院将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有机结合起来,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系列活动,解决了一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彰显司法为民情怀。
■成效篇
坚持党建引领 提高审判质效
2018年至2020年,连续3年,东源县人民法院法定审限内结案率均达到99%以上,民事一审服判息诉率、生效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长期未结诉讼案件比重、信访投诉率等关键指标均维持在较优水平,办案质效持续向好。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东源县人民法院坚持党建引领推动审判质效提升的结果。
案件审判质效逐步提升。该院将党建与执法办案、司法改革有机融合,充分发挥党建引领和保障作用,在受理案件数量逐年上升的情况下,全院干警顽强拼搏,攻坚克难,不断提高案件审判质效。党建带队建成效明显。全院广大干警法治信仰坚定,积极支持和参与司法改革,有效保证了一系列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基础性改革措施得以落地实施,顺利完成了立案登记制改革、全市一审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司法责任制改革、“一站式”诉讼服务体系建设等一系列改革任务。
意识形态工作根基进一步筑牢。该院党组认真履行班子集体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把意识形态工作同审判业务、其他各项工作同安排同部署,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有力的政策措施落实到意识形态工作各项任务。该院成立了以院党组书记为组长的意识到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东源县人民法院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坚持一把手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党组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一手抓业务工作,一手抓意识形态。该院还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必学内容,开展专题学习,并将其作为领导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必须报告内容之一,接受监督和评议,进一步筑牢意识形态工作根基。
法院文化建设成效明显。为大力宣传弘扬“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该院将党建工作的内容与法院文化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利用诉讼服务大厅、走廊过道、会议室、户外电子显示屏等公共空间,营造浓厚的法院文化宣传氛围。目前,该院建有图书室和电子阅览室,为干警们订阅了大量法学理论和审判业务杂志,定期在庭室内开展读书心得交流活动,有效营造了“书香法院”的良好氛围。
■措施篇
规范优化组织设置建强党组织
目前,东源县人民法院党总支有在职党员56人、退休党员30人,发展对象4人。
近年来,该院通过实施组织优化行动,建强党组织。优化党组织设置,2019年9月,该院对党组织设置进行了调整,在原来机关第一党支部、第二党支部、老干部党支部的基础上增设了机关第三党支部、机关第四党支部,使各党支部人员分布更加合理。同时,对党员较集中的部门,以部门为单位设置党小组,逐步实现党支部设置标准化。重视人民法庭党员管理。根据人民法庭党员数量较少的实际情况,为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确保人民法庭党员干警能够正常参加党组织生活,该院将灯塔人民法庭、蓝口人民法庭的党员干警与民事审判庭党员干警一同列入第二党支部,不再单独设立人民法庭党支部,同时坚持“及时调配、随缺随补”的原则,确保每个人民法庭至少有1名党员。
同时,该院注重配强配齐党务力量,5名党支部书记,除老干部党支部书记外,其余4名党支部书记均由部门负责人或“85后”年轻优秀党员担任,支部委员从各部门的优秀党员中选拔兼任,确保党组织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加强活动阵地建设
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
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是严格党内政治生活的基础和载体。为开展好党的组织生活,该院按照党员活动室建设“规范化”“标准化”要求,建成2个固定的党员学习教育活动场所。同时,严格按照标准步骤和规定程序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基本组织生活制度。建立健全“三会一课”的考勤、会议记录等制度,确保时间、人员、内容三到位。按照年初制定的党课计划,院党组成员、各党支部书记每年要至少讲一次党课,鼓励其他党务干部、优秀党员讲党课,围绕党的十九大报告、《党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等规定的篇目,将审判执行工作中常用的专业知识、法院系统队伍建设、廉政建设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等纳入授课的范畴。
该院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党员活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号召力。每年“七一”前后,该院党总支都会组织走访慰问对口帮扶村老党员,到汕尾红宫红场、彭湃故居、阮啸仙故居、井冈山等红色教育基地参观学习,积极参加上级党组织举办的“党在我心中”主题演讲、朗诵比赛等系列活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铭记党的历史,主动投身于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针对极少数党员干警存在政治站位不高、工作责任心不强、组织纪律性差、奉献意识弱等问题,该院积极开展谈心谈话活动。通过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谈、与庭室集体谈,分管领导与庭室领导谈,庭室领导与干警个别谈等方式,加大对干警的思想教育和引导。目前,该院党组织已开展各类谈心谈话活动逾270人次。
突出党建品牌建设
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为解决党建工作与审判工作相互脱节的“两张皮”问题,东源县人民法院将党建工作融入执法办案之中,要求民一庭围绕创建“青年文明号”、立案庭围绕创建“巾帼文明岗”、行政庭围绕创建“先进集体”等,树立先进典型,示范带动其他党支部党建品牌建设。2018年,该院民一庭成功创建为市“青年文明号”,立案庭于2015年、2020年分别获评东源县“文明窗口”“巾帼文明岗”称号。
另外,近年来,结合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工作,该院坚持“党建+扶贫”“党建+振兴”理念,找准党建工作与精准扶贫、乡村振兴的有效结合点,开展党员干部“一对一”帮扶机制。该院还选派了2名优秀党员干部分别到柳城镇上坝村和柳星村任第一书记,推动对口帮扶村党组织标准建设。目前,该院累计投入19.5万元党建经费,购置一批办公电脑、打印机、桌椅等物资,支持上坝村和柳星村党群服务中心阵地建设,打造规范化的党员活动室。
为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该院选树了“最美法官”田伟恩、李衍军、刘建华等一批党员先进典型,激励党员干警在执法办案、扫黑除恶、疫情防控、信访维稳等工作中主动担当作为、创先争优。在诉讼服务中心、信访接待窗口开展“亮身份、践承诺”活动,设立“党员先锋岗”,引导党员干警在工作中亮明党员身份、践行为民宗旨。组织党员干警带头参加志愿服务、结对帮扶等公益活动,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帮助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近年来,该院共开展送法进校园、送法进社区、送法下乡、创文志愿活动70余次。
■亮点篇
持续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系列活动
怀爱民之心 办利民之事
东源县人民法院先后为38位符合司法救助条件、无法获得有效赔偿的当事人申请发放司法救助金39万元,切实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彰显了司法温情。
东源县人民法院将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有机结合起来,以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系列活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聚焦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制定出台了《东源县政法队伍“我为群众办实事”任务事项清单》《东源县人民法院便民利民措施计划清单》,采取有效措施为群众办实事,切实将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服务群众的动力,推进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创新多元解纷模式,拓宽群众解纷渠道。该院诉讼服务中心全面推行“诉前调解+在线司法确认”多元解纷新模式,化解劳动争议纠纷案件。目前,该院通过这一模式成功调解了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从当事人前来起诉,到进行调解,再到法院出具司法确认书,用时仅8天,有效提高了司法效率,更好地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深入开展“司法服务三进”活动,让普法活动进企业、进乡村、进校园。3月8日,东源县人民法院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女法官走进东源县工业开发区企业开展“践行法治思想、关护妇女权益”普法座谈会,向28家企业的女职工代表讲解妇女权益方面的各项法律知识,为她们提供法律咨询。6月2日,该院组织干警到新港镇双田村南湖中心校,向该校师生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知识,推动在校学生进一步养成遵守法律的自觉意识和良好行为习惯,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4月8日,东源县人民法院行政庭收到了当事人黄某赠送的一面写着“怀爱民之心 办利民之事”的锦旗。黄某表示,非常感谢东源县人民法院行政庭通过耐心、细致沟通协调,帮助妥善化解了行政争议纠纷。该院行政庭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立足岗位职能,用心用情用力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加强对行政争议的协调和解工作,使当事人就行政争议纠纷达成和解,撤诉结案案件5件。
截至6月30日,《东源县政法队伍“我为群众办实事”任务事项清单》列明的17项任务事项,已完成17项任务;出台的《东源县人民法院便民利民措施计划清单》提出的10项便民利民措施,已阶段性完成10项。
■策划:李成东 李远来 朱映真 黄仲明 张小龙
■组稿:本报记者 田清秀 李成东 特约记者 李远来 蓝天明 通讯员 卓米夏 骆枫娇
■供图:东源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