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期阅读
当前版: 04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源城开展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备案工作

  ○本报讯  特约记者 吕鹏 近日,市公安局源城分局开展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备案工作,公共场所建设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必须在7月1日前完成备案。

  据介绍,根据《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下称《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源城按要求启动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备案工作。

  《条例》第七条规定,备案的对象涵盖城乡主要路段、行政区域道路边界、桥梁、隧道、地下通道、广场、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周边区域等公共场所;商贸中心、会展中心、旅游景区、文化体育娱乐场所、教育机构、医疗机构、政务服务大厅、公园、公共停车场等人员聚集场所;出境入境口岸(通道)、机场、港口客运站、通航建筑物、铁路客运站、汽车客运站、城市轨道交通站等交通枢纽;客运列车、营运载客汽车、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客运船舶等大中型公共交通工具;高速公路、普通国省干线的服务区。

  自2025年4月1日起,本辖区内新建的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应当自系统投入使用之日起30日内完成备案。2025年4月1日前已经启用的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应当在2025年7月1日前办理完成备案。备案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办理备案变更。

  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单位可以自主选择通过线上或者线下方式进行备案。推荐采用线上方式进行备案。

上一篇    下一篇
 
     标题导航
全区防汛工作视频调度会议要求~~~
源城区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初见成效~~~
区政府常务会议召开~~~
~~~
东埔、源西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
埔前镇创新构建“党建红+志愿红”双轮驱动模式~~~
~~~
   第01版:一版要闻
   第02版:时政要闻
   第03版:综合新闻
   第04版:源城新闻
   第05版:国内新闻
   第06版:寰宇新闻
   第07版:万绿湖
   第08版:体育新闻
强化六项举措 全力以赴确保辖区安全稳定
三千余企业获融资
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年”专项治理
上城福保共建“友好街道”
破除“夺命牢笼” 守护“头顶安全”
春日采茶忙
构建为民服务“强磁场” 按下典型村培育“快进键”
源城开展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备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