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刘昕 记者近日从市发改局获悉,为更好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去年以来我市根据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向困难群众发放三次价格临时补贴共1052.67万元,惠及35万人次。
据介绍,价格补贴联动机制是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根据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健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CPI单月同比涨幅达到3.5%或CPI中的食品价格单月同比涨幅达到6%,满足上述任一条件,各地要根据一定标准给予保障对象价格补贴。价格临时补贴对象包括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失业补助金人员和低保边缘人口等九类困难群体。
据介绍,临时补贴是否发放以当月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单月同比涨幅或CPI中的食品价格单月同比涨幅的指标为参数,达到指标才能发放。去年7月、8月、11月,根据相关参数指标,达到启动条件。我市在全市范围内共三次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向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根据要求,价格临时补贴标准为城乡低保标准乘以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同比涨幅(%),根据省文件规定,按上述方法测算补贴标准不足30元/人·月的,按30元/人·月发放。因此确定我市价格临时补贴发放标准统一为30元/人·月,共发放价格临时补贴1052.67万元,惠及35万人次。接下来,市发改部门将进一步关注我市每个月份价格等各项指数,一旦达标第一时间启动联动机制,确保缓解物价上涨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造成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