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占用耕地违法建筑被拆除
据悉,占用耕地违法建筑位于紫市镇沙坑村,是一个面积200平方米养猪场。目前,猪舍及相关建筑物全部拆除,排污设施进行复土封闭。
紫市镇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坚决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相关工作部署,加大对违法建设巡查管控,坚决制止占用耕地违法建设行为和防止偷排的违法行为死灰复燃。加强对全镇的养猪场巡察,加大力度监管,严格按照县环保局下发的有关养猪场的规范指南进行建设,到期未整改的,进行停电,不出检疫合格证明;养猪场必须完善设施,符合排放标准,否则限期关闭,以铁的手腕保护青山绿水,营造良好的居住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