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所属法律服务所因符合法定终止事由,决定全面停业,办理注销手续,不受理新的业务,包括老隆镇法律服务所(执业证号:219160200013)、车田镇法律服务所(执业证号:219160410049)、铁场镇法律服务所(执业证号:219160410053)、田心镇法律服务所(执业证号:219160410054)、紫市镇法律服务所(执业证号:219160410055)、麻布岗镇法律服务所(执业证号:219160210012)、上坪镇法律服务所(执业证号:219160210010)、黄石镇法律服务所(执业证号:219160210009)、黎咀镇法律服务所(执业证号:219160410050)、贝岭镇法律服务所(执业证号:219160410052)、丰稔镇法律服务所(执业证号:219160210008)。
同时,对我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全部办理注销手续,相关人员不再执业。另有罗遐、黄富俊、张昌进、朱德清、王裕中、刘汉华、邹金林、罗伟平的执业证已遗失,现声明作废。
请上述各法律服务所债权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直接向司法局清算组申报债权。逾期未申报债权的,不列入清算范围。清算结束后,将按规定办理注销手续。
龙川县司法局清算组联系人:张汉雄,联系电话:6803209。
特此公告。
龙川县司法局
2024年12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