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海岸置业(河源)有限公司:
2021年6月6日,你方与我公司签订《松林名苑前期物业管理定向招标条件合同》以及《松林名苑施工合同》。因你方一直未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多次向你方发函均未回复,沟通无果。由于你方无故拖延履行合同义务,已经给我公司造成巨大损失。自本声明登报之日起三天内与我公司联系解除合同事宜,逾期我公司将依法自主且按照项目和业主实际要求完善管理物业。同时,我公司保留追究你方责任的权利。
特此声明
龙川县百利保实业有限公司
2023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