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刘烨华 通讯员 郑文翀 “衷心感谢你们为我家提供的法律援助。”日前,当事人梁某的父亲,将一面锦旗送到市司法局法律援助处,感谢法律援助律师为其儿子提供的无偿、优质的法律援助服务。
2020年9月,当事人梁某因涉嫌诈骗罪被公安机关拘留。经过侦查及审查起诉,梁某及同案人员被检察部门以涉嫌诈骗罪向源城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对梁某作出3年有期徒刑的判决,梁某及同案人员不服判决提起上诉,二审由市中院开庭审理。
因梁某家庭贫困没有聘请律师,市司法局法律援助处为其指派了法律援助律师黄杰承办此案。该案涉及程序较多、积累了大量的档案材料,工作量大,黄杰在收到指派通知后迅速与承办法官联系,认真查阅了全部案卷材料,并多次与受援人及其家属联系确认案件细节情况。在黄杰的不懈努力下,市中院最终采纳了黄杰的辩护意见,改判梁某2年有期徒刑。
据了解,今年以来,市司法局法律援助处通过降低法援门槛、开通法援绿色通道、实行法律援助申请“当天办”等便民服务措施,不断扩大法援覆盖面,将农民工讨薪、工伤赔偿、劳动争议等与民生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重点援助范围,同时还根据案件性质及时指派律师,在最短时间实现受援人权益最大化,为受援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1至4月,我市各县区法援处已提供945次法律援助咨询,办理了961宗法律援助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