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河源市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情况(第八批)
12月6日,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转办第八批信访件共15件(含重点案件2件、重复案件6件),其中源城区3件、东源县3件、和平县1件、紫金县5件、龙川县2件、江东新区1件。
据初步统计分析,涉餐饮油烟1件,涉大气1件,涉大气、固废1件,涉生态6件,涉水2件,涉水、大气1件,涉水、固废1件,涉水、生态1件,涉水、噪声1件。
当日,上述信访举报件已全部交办相关县(区)。按照省督察组的要求,信访举报件的办理情况须在规定时间内反馈到省督察组,整改和处理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