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期阅读
当前版: 02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我市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百日行动

集中整治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

  ○本报讯 记者 欧阳瓒 通讯员 罗莉娟 日前印发的《关于全市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百日行动方案的通知》决定,自2020年11月29日至2021年3月8日,在全市集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全力确保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努力为我市创造更加安全稳定的道路交通环境。

  据介绍,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百日行动的重点内容是集中整治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该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市公安局交警部门通过分析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发生的规律特点,采取定点查缉与流动监巡查相结合的方式,适时调整执勤地点、整治时间,组织警力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出行集中的路段,严厉查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无牌无证、超员、不戴安全头盔、逆行、酒驾等交通违法行为。同时,在公交站、火车站、汽车站等人流车流密集区域开展摩托车、电动车非法营运、乱停乱放、占道拉客等交通违法行为。此外,执勤民警还采用教育与处罚双管齐下方式,向驾驶人耐心讲解出行安全注意事项,提高广大驾驶人安全意识,倡导其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做到安全文明出行。

  据统计,从11月29日至12月8日,市公安局交警部门在全市共查处摩托车、电动车未戴头盔457宗,无牌无证摩托车195宗,摩托车超载42宗。一线民警表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作为一种交通工具,以其经济性、快速性、灵活性及易于操作等特点,受到了广大群众的喜爱。但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稳定性差,超员超载现象突出,给我市交通安全带来隐患。

  警方表示,下一步,市公安交警部门将对不按规定佩戴头盔、使用安全带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查。管理和处罚只是手段,目的是督促广大交通参与者养成良好的交通安全习惯,提升交通安全文明意识。同时提醒广大市民,为了你和他人的生命安全,驾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一定要遵守交通法律法规,行驶前戴好安全头盔,行驶时不超速、不超载、不逆行;不闯灯越线,不占道行驶;不参与飙车、不追逐竞驶;不疲劳驾驶,不酒后驾驶。

上一篇    下一篇
 
     标题导航
源城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透露~~~
~~~
~~~集中整治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
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汇报会要求~~~
全市公安机关“坚持政治建警 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现场推进会提出~~~
~~~
~~~
~~~
   第02版:时政要闻
   第03版:江东新区新闻
   第04版:房·车周刊
   第05版:房·车周刊
   第06版:特别报道
   第07版:紫金新闻
   第08版:走向我们的小康生活·龙川答卷系列报道
破获涉黑恶刑事案件298宗
严明换届纪律 确保风清气正
我市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百日行动
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坚持刀刃向内正风肃纪
河源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出让公告
遗失声明
分类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