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2024年04月26日  

  河源市和茂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跟乙方、丙方签订《厂房租赁合同》及《宿舍租赁合同》。因乙方、丙方在签订合同起二天内,未按合同规定时间内支付保证金,按《厂房租赁合同》及《宿舍租赁合同》第六条规定,该合同于2024年4月23日自动失效。

  特此声明!

  河源市和茂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5日